关于2017届毕业班办理网费及一卡通销户退款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2017届全体毕业班学生:

  

    根据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证2017届毕业班销户工作的顺利完成和退款款项及时、准确的返还给用户,我们特制订了网费和一卡通销户退款(以下简称“两户”)工作流程,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办理范围


    本次办理销户退款的范围包括所有拥有以学号为用户名的校园网网费账户和持有校园卡(学生卡)的,于本学年末毕业离校的本校正式学生用户,包括2013级本科生、2014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应于本学年末毕业的,以及其他年级延期至本学年末毕业的本校学历生,具体名单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对于未取得毕业资格,以结业等形式离校的,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相关数据,按毕业生一同办理。


    二、工作安排



    1.对于进行了校园卡与交通银行太平洋卡绑定的同学,其两户销户余额汇总后将通过交通银行全额打入对应的太平洋卡账户中,预计到账时间在7月下旬至8月初,持卡人仅需保证太平洋卡未提前销户即可,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对于未进行绑定或近期因遗失等原因更改了太平洋卡卡号的用户,请及时到自助圈存机处进行自助绑定,实时生效。

    2.考取本校研究生(含推免)的,以及留本校工作的毕业生(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6月末的就业方案为准),暂不对其两户进行销户,暑假期间仍可正常使用,待下一学年开学后统一处理。按学制应于本学年末毕业的学生因故延期毕业的,以及因各种原因休学或转入其他年级的,不属于销户范畴。

    3.除上一条涉及的情况外,其余账户将于7月上旬停止使用(不早于学生宿舍清退的最后时限),由信息办统一办理销户,销户余额以当日余额为准。

    4.本次针对一卡通的销户仅撤销用户在学校一卡通系统内的结算账户,不影响校园卡集成的天津城市一卡通功能,卡片不收回,用户可持卡继续作为城市卡使用。

    5.目前暂不开通校友网费账户以及离校用户卡片转为校友卡继续使用的功能。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涉及一卡通销户退款的用户,请务必按学校要求到图书馆注销其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未按要求办理的,其销户退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负。

    2.本《通知》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办窗口地址:

    八里台校区服务楼(原办公楼)103

    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23508231 85358890转信息办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1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