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资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学校互联网出口带宽,重点保障教学和科研资源的访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通过广泛调研、论证,根据“限量包月”的计费原则,制定如下的校园网资费方案。

  

一、用户类别

  我校校园网用户根据身份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分为学生用户、教学办公用户、家属区用户和服务器用户 4 类,其中学生用户账号统一为本人学号,其他用户账号于开户时由用户自行注册。

1 .学生用户:

居住于校内学生宿舍(含校本部、迎水道校区、儒苑公寓)的在校学生,除已自行开户者外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开立校园网账号,非住宿学生需接入无线校园网在信息化办公室申请开立校园网账号,每人有且仅有一个账号,可选资费标准包括套餐一、二、三、四、五、六、七。

2 .教学办公用户

全校在岗教职工个人或校内各单位在信息化办公室申请开立校园网账号,不限制账号数量,可选资费标准包括套餐三、四、六。

3 .家属区用户

居住在学校家属区(含校本部家属区、教职工宿舍、龙兴里小区、兴南小区、迎水道家属区)的教职工或家属在信息化办公室申请开立校园网账号,不限制账号数量,可选资费标准包括套餐四、六。

4 .服务器用户

校内各单位基于架设服务器应用在信息化办公室申请开立校园网账号,每个服务器地址对应一个账号,可选资费标准包括套餐四、六。

  

二、资费标准

资费标准按不同流量和费率分为套餐一、二、三、四、五、六、七,互联网流量仅计算下行流量,以自然月(每月 1 日至月底)为周期进行计费(套餐六除外)。

1 .套餐一

  每月基本费 5 元,含 1GB(1000MBytes) 互联网流量,超出后按 0.006  /MB 计费。

2 .套餐二

每月基本费 10 元,含 3GB(3000MBytes) 互联网流量,超出后按 0.005  /MB 计费。

3 .套餐三

每月基本费 20 元,含 10GB(10000MBytes) 互联网流量,超出后按 0.004  /MB 计费。

4 .套餐四

每月基本费 30 元,含 16GB(16000MBytes) 互联网流量,超出后按 0.003  /MB 计费。

5 .套餐五

每月基本费 15 元,含 5GB(5000MBytes) 互联网流量,超出后按 0.005  /MB 计费。

以上所有套餐均采用预扣费的计费策略,于用户每月首次产生互联网流量时一次性从账号余额中扣除当月基本费,超出流量的费用于产生时从账号余额中直接扣除,余额不足当月基本费或余额为 0 的账号将无法通过计费网关认证,不能接入互联网。

6 .套餐六

无基本费,按 0.002  /MB 的费率对用户流量进行计费,产生费用从用户帐号余额实时扣除。账号不产生欠费,费用余额为零的账号无法通过计费认证,不能接入互联网。

7.套餐七(本资费套餐自201581日起试运行)

无基本费,每月可免费使用互联网流量5000M,使用下行流量超出5000M后,按 0.002  /MB 的费率对用户流量进行计费,产生费用从用户帐号余额实时扣除。

  

.缴费方式

1.现金缴纳

我校所有校园网用户均可通过现金方式为上网账号缴纳费用,由用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信息化办服务中心缴纳。用户缴费后,由信息办出具缴费收据或发票,用户请保管好缴费凭据。因财务统计需要,所交费用24小时内予以到账。

2.校内转账单

我校所有上网用户均可通过校内转账单方式为上网账户缴纳费用,可由用户本人(或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信息化办服务中心缴纳。使用转账单缴费时,需在转账单上注明上网用户账号及用户联系电话。因财务统计需要,所交费用24小时之内予以到账。

3.一卡通

我校学生用户可以通过校园一卡通自助圈存机,使用校园卡进行自助缴费,每位学生的校园卡仅能给学号所对应的上网账号缴费,所缴费用实时到账。

  

.注意事项

1.用户可随时登录自助业务办理系统选择资费套餐,当月选择的资费套餐将于次月开始生效,对于未选择或变更的将默认沿用当月套餐。现有的学生用户和教学办公用户如未自行选择套餐,将默认按套餐三计费。

2.对主页服务器及机房服务器均按服务器用户统一以套餐四(每月基本费 30 元,含 16G 流量,超出流量后按 3  /1G 扣费)计费,不再收取主页域名服务费。

3.所有用户账号如整月未产生互联网流量,则不收取当月基本费。

4.教学办公、家属区用户账号连续三个月不产生流量,按账号自行停用处理,账号停用后相应的 IP 地址将被收回重新分配,用户如需复通账号,需缴纳手续费 30 元并将获得新的 IP 地址。

5.本资费方案自 2012  6  1 日开始实行。

6 .资费套餐七自201581日起试行,原有学生用户其余资费套餐同时废止,学生用户统一使用资费套餐七。

  

.账号开停机及退费

1.停机

我校校园网用户在暂时中止使用校园网时,可以至信息办服务中心办理账号停机,停机时可以在账号中保留余额或者退费,停机后可以复通。

上网账号连续三个月不产生互联网流量,视作自动停机;学生用户上网账号不做自动停机处理。

上网账号停机后信息化办上网用户管理系统将自动收回用户账号对应的IP地址,学生用户停机后不收回IP地址,但可以申请停用IP地址,以避免可能潜在的网络安全问题。

2.复通

我校校园网用户上网账号停机后可以申请复通,申请复通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信息办服务中心办理。复通时需缴纳手续30元。

3.销户

我校校园网用户不再继续用校园网时,可以至申请办理注销账号,账号注销后无法复通,需重新开立账号。账号注销时,核对用户账号余额后,为用户退费。

4.退费及费用转号

我校校园网用户在暂时停止或者不再使用校园网络时,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信息办服务中心办理退费或费用转号。

现金方式缴纳的费用,用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用户上网账号的缴费凭据至信息化办办理退费,由信息办为用户退还现金,并收回缴费凭据。也可以办理费用转号,即由信息办把用户账号余额转入其他上网账号;办理费用转号时,还需出示对方的有效证件(下同)。

校内转账单方式缴纳的费用,无法退回用户个人。用户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至信息办服务中心办理费用转号。

一卡通方式缴纳的费用,用户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信息化办办理现金退费或者办理费用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