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班办理一卡通销户退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各有关单位、2014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证2014届毕业生一卡通销户工作的顺利完成和退款款项及时、准确的返还给用户,我们特制订了一卡通销户退款工作流程,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办理范围

1.本次办理销户退款的范围包括所有持有校园卡(学生卡)并于本学年末毕业离校的本校正式学生用户,包括2010级本科生、2011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年级延期至本学年末毕业的本校学历生,具体名单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对于未取得毕业资格,以结业等形式离校的,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相关数据,按毕业生一同办理。

2.按学制应于本学年末毕业的学生因故需延期毕业的,以及因各种原因休学或转入其他年级的,其校园卡可继续使用至下个学年,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作安排

1.对于进行了校园卡与交通银行太平洋卡绑定的用户,其销户余额将于7月份后通过交通银行全额打入对应的太平洋卡账户中,预计到账时间在7月中下旬,持卡人仅需保证太平洋卡未提前销户即可,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对于未进行绑定或近期因遗失等原因更改了太平洋卡卡号的用户,请及时到信息办服务中心重新办理绑定(在财务处注册中心提交无效)。

2.对于无法办理太平洋卡或太平洋卡无法与校园卡绑定的(仅包括部分台港澳生和留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姓名超过10个字等情况,具备绑定条件的请务必进行绑定),可于6月23日至6月27日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信息办服务中心办理现金退款,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销户余额不是10元整数倍的,请自备零钱以便找零。

3.考取本校研究生(含报送)的毕业生,我们将会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暂不对其校园卡账户进行销户,保留其消费功能至新学年开学,以满足有暑假期间继续使用的需求,该部分同学中有确需销户的,可以在6月底之前单独和我们联系,以便重新加入销户范围。

4.除上一条的情况外,其余用户账户将于7月上旬停止使用,由信息办统一办理销户,销户余额以当日余额为准。

5.本次销户仅撤销用户在学校一卡通系统内的结算账户,不影响校园卡集成的天津城市一卡通功能,卡片不收回,用户可持卡继续作为城市卡使用。

6.目前暂不开通离校用户卡片转为校友卡继续使用的功能。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涉及销户退款的用户,请务必按学校要求到图书馆注销其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未按要求办理的,其销户退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负。

2.校园卡遗失不影响销户退款;交通银行太平洋卡遗失的,如已重新办理并造成卡号变更的,请按上面要求及时办理重新绑定,未重新办理的,销户余额仍会进入原太平洋卡账户,之后再重新办理太平洋卡即可。

3.本《通知》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办服务中心地址:新阶梯教室东侧一楼

联系人:曲申 杨阳 联系电话:23508231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