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主页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南开大学主页系统作为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的主要工具,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该系统安全、规范、有序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南开大学的主页系统由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开发和维护,并代表学校与校内相关单位签订《校园网信息安全责任书》。
2.主页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3.校园网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责任制。主页版面整体更新,需报主管副校长、校长批准;主页中数据的更新需报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管理中心主任批准。
 4.各单位根据规定与学校签定《校园网信息安全责任书》,承担本单位有关的网上信息的安全管理责任。
 5.学校鼓励各单位依照《南开大学主页系统制作维护暂行规定》,建立站点或者自行制作主页。
 6.群众组织及其他临时信息,凡符合《南开大学主页系统制作维护暂行规定》,并由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报送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管理中心发布。
 7.对于违反上述管理办法中的任意条款者,学校有权对直接行为人及相关负责人做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提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置。
 8.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属于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管理中心。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开大学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管理中心
2005年5月29日